导读:
企业整体转让时,所得税处理需将交易看作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转让企业需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据此缴税,要求全面资产评估。
一、
企业整体转让如何交所得税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涉及将交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
当一家企业(转让企业)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接受企业)时,需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并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并据此进行所得税的缴纳。
二、
整体转让非股权支付额限制
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中:
1.若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非股权支付额(如现金、有价证券)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账面价值)的20%,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需要注意的是,转让企业与接受企业若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则需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而在同一省内的不同区县间,则可能由市局或区县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认。
三、
整体转让所得税审核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整体转让所得税的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转让方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包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转让协议或合同、验资报告等在内的相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审核权限,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若属于其审核确认权限内,将正式行文确认;
4.若需市局审核确认,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局审核。
5.在审核过程中,税务机关将重点关注非股权支付额的比例、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以及申请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原因等关键点。
6.根据审核结果,企业需按照确认的所得或损失进行所得税的缴纳。
这一流程确保了企业整体转让所得税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