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父母立遗嘱不给女儿,在一般情况下,女儿无权直接分得未分配给自己的遗产。但若女儿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她有权保留必要遗产份额以保障基本生活。具体情况需结合个人实际判断。
一、
父母立遗嘱不给女儿女儿还有权分财产吗
1.当父母在立遗嘱时选择不将财产分配给女儿时,女儿在一般情况下确实无权再直接分得这部分遗产。这是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的。
2.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女儿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即便父母在遗嘱中没有提及,她也有权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为了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因此,女儿是否有权分财产,还需结合其个人情况来判断。
二、
女儿是否能继承未分配遗产
1.在父母去世后,如果他们的遗产在遗嘱中并未完全分配,那么这部分未分配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一,自然有权继承其中的一部分。
2.这并不意味着女儿一定能继承全部未分配的遗产,因为其他法定继承人,如儿子、配偶、父母等,也有权参与分配。具体的分配比例将根据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确定。
三、
遗嘱公证需注意的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进行遗嘱公证时,有几个关键的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胁迫或欺骗。
2.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不能涉及共有财产。如果涉及共有财产,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3.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同时,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分别设立遗嘱,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4.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有权变更或撤销遗嘱,但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必须通过公证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