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仍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法定,不因抚养费问题剥夺。法院可中止不利探视,原因消失后恢复。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岁,他们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探望权时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

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在离婚情况下,即使女方选择不给抚养费,她仍然享有探视权。

  1.探视权是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它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存在,不能因抚养费问题而被剥夺。

  2.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不影响其探视权的行使。当然,如果女方的探视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中止其探望权,但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二、

离婚女方何种情况下会丧失探视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女方在特定情况下会丧失探视权。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女方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这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2.女方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这严重违反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3.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第1张

三、

离婚孩子不愿见女方怎么办

  当离婚后的孩子不愿意见女方时,处理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和敏感。

  1.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岁,他们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探望权时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2.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见女方,那么人民法院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

  3.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就完全失去了与孩子的联系。她可以通过与孩子沟通、寻求心理咨询等方式,尝试改善与孩子的关系,让孩子逐渐接受她的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