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要符合的条件是申请人需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所在省市户籍满5年,并与当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参过保。原国有集体企业家属工等也可参照补缴。
一、
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要符合哪些条件
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需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申请补缴时,申请人需具有所在省市的户籍满5年;
3.申请人必须与所在省市的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之前从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对于符合年龄和户籍条件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家属工、农场耕种农场土地的人员,也可参照上述条件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
如何确定养老保险补缴年限
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主要依据申请人的户籍年限和年龄来确定。
1.补缴年限将以申请人取得所在省市户籍的年限为基准,并同时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因素。
2.当申请人同时满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取得所在省市户籍满15年两个条件时,可补缴的年限将达到15年,并可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3.若申请人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补缴后需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缴费年限达到15年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4.对于户籍年限较短或年龄未达标的申请人,可补缴的年限将相应缩短,需继续缴费的时间也会相应延长。
三、
养老保险补缴费用及流程
养老保险的补缴费用将由个人全额承担。
1.补缴的缴费基数为1998年至2009年广东省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平均值,而缴费比例则为申请补缴时所在省市执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目前为18%)。
2.为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此次补缴不收取利息和滞纳金。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补缴流程方面: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经资格认定后,申请人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补缴年限,并凭核定单向地税部门缴纳补缴费用。完成缴费后,申请人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对于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年限不足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人,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符合条件为止。
4.对于在通知实施前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选择全额退还后按上述办法办理补缴或继续缴费手续。
5.对于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仍符合补缴条件的申请人,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可与原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