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在于前者判事故,后者析因果助诉讼。性质、目的、法律效应各异,医疗事故鉴重过失损害,医疗过错鉴助法院裁判。
一、
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在性质、目的及法律效应上存在显著差异。
1.医疗事故鉴定专注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即是否因医疗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
2.而医疗过错鉴定则是在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对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专业分析,为法院裁判提供依据。
两者虽都涉及医疗行为的评估,但侧重点与适用范围截然不同。
二、
两者鉴定性质与委托方式差异
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鉴定范畴,旨在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医疗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其委托方式可由医疗卫生部门决定,或由医患双方共同申请。
相比之下,医疗过错鉴定则属于司法鉴定,由法院或当事人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以中立、专业的态度评判医疗行为中的过错问题。
三、
鉴定主体范围与责任方式对比
1.在鉴定主体方面,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体现了行业内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医疗过错鉴定的主体更为广泛,包括法院认可的各类法定鉴定机构,确保了鉴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两者在责任方式上也有所不同。
(1)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由医学会出具,专家组成员往往不直接对外承担责任;
(2)而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则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这种责任制度有利于增强鉴定人的责任心,提高鉴定结论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