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领养与收养不存在实质性区别,领养与收养实质上相同,均为法律上认可的行为,旨在通过合法程序将非亲生子女收为自家子女抚养,从而建立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并伴随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一、

领养与收养有什么区别

  领养与收养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它们指的是同一法律行为的不同表述方式。通常,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领养”,正是法律上所指的“收养”。

  1.这一行为涉及通过合法程序,将非亲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等,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

  2.无论是领养还是收养,其核心都在于建立一种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

领养与收养的法律定义

  1.根据法律定义,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从而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2.这里,“领养”与“收养”是同义词,均指向通过合法手续建立的非血缘关系的亲子关系。这一关系一旦确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与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子关系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领养与收养有什么区别  第1张

三、

领养与收养的法律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领养(收养)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

  1.该法律明确了被收养人的范围、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以及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等;

  2.具体而言,被收养人需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人则需满足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能力等条件,并年满三十周岁;

  4.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以及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等特定情形下,还可以不受某些条件的限制。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