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原件丢了只有复印件,在法律效力上仍有一定作用,但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成立后原件丢失,不影响法律效力。发生纠纷时,若对方不认可复印件,则需其他证据辅助证明。
一、
合同原件丢了只有复印件有用吗
合同原件丢失后,仅持有复印件在法律效力上仍具有一定的作用,但需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即便后续合同原件丢失,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
2.在发生合同纠纷需诉诸法律时,若对方对复印件不予认可,则丢失方可能因无法提供原件而面临不利局面。
因此,复印件虽可作为证据之一,但其证明力需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二、
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如何
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
1.它作为双方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印章的文本,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合同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证据学上被视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
2.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常会对合同原件予以直接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三、
传真件与复印件法律效力
文庄律师网提醒,传真件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其法律效力因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
1.当传真件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对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时,可视为原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2.若传真件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其性质则更接近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在判断传真件的证明力大小时,需考虑客观情况。即使传真件性质上属于原件,也可能因缺乏其他证据支持而无法单独证明案件事实。
4.传真件的真实性也是认定其证据效力的关键因素。由于传真件内容易被变造,因此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佐证其真实性。
5.在确认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首先应询问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若对方不予认可,则需进一步查证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信息是否属实。
6.可通过查询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来与传真件进行比对验证。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传真件作为证据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