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始于2015年3月1日,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之日。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开始对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
一、
不动产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办的
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始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该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对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的开始。
2.随着条例的实施,国土资源部也随后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明确了不动产权证作为权利人享有法定权利的凭证,由权利人持有。
因此,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在这一时期逐步展开,成为推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的重要一环。
二、
不动产权证的功能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不动产权证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它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2.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明确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3.衍生价值的挖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还可以适度挖掘其衍生价值。例如,该制度可以与反腐败制度建设相结合,形成制度的叠加效应,更加严密地监督权力的运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不动产权证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而房产证则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两者在法律依据上存在差异。
2.登记内容不同:
(1)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内容更加详细和全面,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以及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2)而房产证则主要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等信息。
3.证书性质不同: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而房产证则是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证明其房屋所有权的证书,虽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相对不动产权证而言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