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仲裁对方拒收裁决书时,可通过法定程序送达确认,并向对方说明法律后果。若对方仍拒收,可视为已送达,继续后续法律程序。裁决书作为仲裁局已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理结果,其有效性并不因对方的拒收而受到影响。
一、
劳动仲裁对方拒收怎么办
当劳动仲裁裁决书被对方拒收时,首先需明确的是,裁决书作为仲裁局已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理结果,其有效性并不因对方的拒收而受到影响。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即便对方未签收裁决书,该裁决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面对对方拒收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送达确认,确保裁决书送达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向对方明确说明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及拒不签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促使对方理性对待;
(3)若对方仍坚持拒收,可依据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并继续推进后续法律程序。
二、
对方拒收后如何进行法律起诉
若对方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仍拒不履行,且经沟通无效,则可通过法律起诉的方式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对方拒收导致无法确认收到日期的情况,可通过公证送达或其他法定方式确定送达日期,以确保起诉期限的有效性。
3.在起诉时,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明确诉讼请求,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
三、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及执行
文庄律师网提醒,劳动仲裁裁决书自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在裁决书生效后,若对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义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在申请执行时,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裁决书副本、申请执行书等,由法院对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裁决内容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