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商铺租赁违约时,应依《民法典》规定处理。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采取自救措施并考虑合同解除。司法救济同样可行,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

租铺违约如何处理

  在商铺租赁中,违约是一个可能遇到的问题。当一方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时,违约处理至关重要。

  1.对于违约的处理,我们首先应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2.预期违约作为违约的一种形式,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1)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2)而默示毁约则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

自救措施及合同解除

  在面对商铺租赁违约时,守约方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自救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

  1.根据《民法典》第94条的规定,守约方在对方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这一规定对于明示毁约的情况较为适用。

  2.在默示毁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在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时,不宜直接解除合同,而可以参照《民法典》第68条的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

  3.守约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则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守约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铺违约如何处理  第1张

三、

司法救济及责任追究

  除了自救措施外,守约方还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根据《民法典》第10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对于明示毁约的情况,守约方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而对于默示毁约的情况,守约方则需要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

  2.守约方还可以选择坚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到期履行或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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