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拍卖是按照拍卖保留价进行拍卖的,保留价由法院参照评估价或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首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评估价或市价80%,流拍后可酌情降价,降幅不超20%。
一、
法院拍卖是按照什么价格拍卖
法院拍卖是按照拍卖保留价进行拍卖的,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如果未作评估,则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1.人民法院在第一次拍卖时,确定的保留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2.如果出现流拍的情况,再行拍卖时,法院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拍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也为拍卖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二、
法院执行拍卖的概念是什么
法院执行拍卖是指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的财产,在评估机构确定财产价值后,优先以拍卖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变价处理,以拍卖的价款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1.执行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通过拍卖程序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变现,以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在执行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以确保拍卖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三、
法院拍卖的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法院拍卖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通过评估机构确定拍卖财产的价值,委托拍卖机构对财产进行拍卖,确定拍卖保留价,进行第一次拍卖。
2.如果一拍流拍且抵债不成,则需要在60天内降低保留价款,进行第二次拍卖。
3.如果二拍仍然流拍且抵债不成,则需要在60天内再次降低保留价款,进行第三次拍卖。
4.如果三拍仍然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5.在公告期间内无人购买且抵债不成的,法院将拍卖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在拍卖成交或者抵债成功后,拍卖财产的所有权将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