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食品因质量问题出现问题应找网络经营者负责,其若无合法凭证或食品有质量问题则担责。电商平台若未履行监管责任,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一、
食品因质量问题出现问题应找谁负责
食品因质量问题出现问题应找以下主体负责: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实践,若食品是通过网络购买的,消费者首先可以向销售该食品的网络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
2.若网络食品经营者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或者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其应承担直接责任。
3.若网络交易平台(如电商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或者明知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网络交易平台也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
网购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网购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消费者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1.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无理由退货,特别是对于网络食品经营者未提醒消费者确认无理由退货协议的情况。
2.消费者可以向网络食品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提出赔偿要求,若经营者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其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
3.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食品照片、交易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三、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及规定
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该办法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要求、信息公示义务、进货查验和销货记录义务等,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网络食品经营者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并在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
3.网络食品经营者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销货记录义务,建立进货和销售电子台账。
4.对于网络交易平台而言,其应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管理,确保其资质合法、信息真实准确,并在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办法还规定了消费者有权无理由退货等权益保护措施,以及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