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婆的遗产儿媳一般没有有继承权。除非儿媳妇的配偶已经去世,且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此时儿媳妇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
一、
公婆的遗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公婆的遗产儿媳妇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公婆在生前订立了遗嘱,并明确指定儿媳妇为继承人,那么儿媳妇就具有继承权。这是遗嘱继承的直接体现,尊重了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
2.如果儿媳妇的配偶(即公婆的子女)已经去世,且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儿媳妇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
二、
继承遗产是否需继承债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继承遗产的同时,继承人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清偿责任。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这意味着,如果遗产的价值足以覆盖所有债务和税款,那么继承人需要全额清偿;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覆盖所有债务,那么继承人只需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清偿,超出部分则不再负有偿还义务。
3.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们也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
三、
放弃继承是否免偿债务
对于放弃继承是否意味着免偿债务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1.如前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也就无需再承担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
2.这是因为放弃继承权意味着继承人不再享有遗产的任何权利,自然也无需承担与遗产相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