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单位辞职一年未交社保,或需缴滞纳金。法律规定单位应按时缴社保,欠缴则须补缴并付滞纳金。员工应及时反映,保障权益。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
单位辞职一年没交社保有滞纳金吗
当员工从单位辞职后,若单位在一年内未为其缴纳社保,确实存在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的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若因非社保系统问题导致社保费用欠缴,单位有责任补缴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二、
单位社保欠缴如何补缴及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单位社保欠缴的问题,补缴流程相对明确。
1.员工或单位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需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并有员工本人签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单位需起草一份补交申请,说明补缴原因并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3.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选择缴款方式(如托收、现金或支票)。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表格时应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不缴社保?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1.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2.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包括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