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协议书丢了,一个人补办是可以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登记或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无需双方同往。补办离婚协议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一、
离婚协议书丢了一个人补办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一个人补办。
1.当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协议书时,无需双方共同前往民政局补办,仅需遗失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补办流程的设计,旨在保障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得以延续,同时减轻双方因遗失而需共同前往办理的不便。
二、
离婚协议书补办流程及材料
补办离婚协议书的流程相对明确且简便。
1.遗失方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2.在申请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以确认其真实性,一旦查证属实,婚姻登记机关将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登记查档证明也是补办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该证明需为在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处出具的自查询时间起六个月内的盖有查档部门公章的原件。
三、
补办离婚协议书的法律依据
补办离婚协议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一条款不仅为补办离婚协议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确保了补办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