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终结执行不是不找人。终结执行是结束执行程序,因特殊情况无法或无需继续,并非停止找人。通常因申请人撤销、法律文书被撤等原因发生。

一、

法院终结执行是不是就是不找人

  法院终结执行并不是“不找人”。

  1.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2恢复。

  2.通常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所列出的六种情形之一发生时,如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

  因此,终结执行是案件的一种处理结果,而非停止寻找被执行人的过程。

二、

终结执行后能否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直接恢复执行。

  1.如果后来发现执行有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重新申请执行,而不是要求恢复执行。

  2.当被执行人重新获得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执行的申请。

  3.但请注意,重新申请执行并非恢复原有的执行程序,而是启动一个新的执行程序。

法院终结执行是不是就是不找人  第1张

三、

终结执行后还会是老赖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是否仍被视为“老赖”取决于具体情况。

  1.老赖通常指欠钱不还且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在终结执行后,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新的可执行财产或行为,且未再次进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那么他可能不再被视为“老赖”。

  2.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后来重新获得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行为,且未履行法院判决,那么他仍然可能被列为“老赖”。

  3.如果终结执行是因为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义务但仍有未履行部分,那么被执行人仍可能被视为“老赖”,直到他完全履行了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