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职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原则上公司不得扣工资,除非劳动者造成财产损失。提前三日告知辞职,工资离职当天结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
一、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发放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职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1.在试用期期间,如果劳动者决定辞职,原则上公司是不能扣除其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
2.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应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应当在离职当天当面结清。
3.如果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工资仍应按照出勤天数正常发放。
二、
试用期辞职流程及注意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实际操作中,劳动者需要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此时即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会按照出勤天数照常发放。
3.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并确保档案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
4.在辞职过程中,劳动者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提前通知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2)办理好所有的交接手续,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3)妥善保管好个人档案,避免遗失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