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土地承包合同期内,村委会无权收回承包地。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如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等,或全家迁入设区市并转户。农户有权拒绝土地调整协商,确保合同期内稳定使用权。
一、
土地承包合同期内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面对土地承包合同期内的权益保障问题,首先需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委会并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这一原则性规定确保了承包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享有稳定的土地使用权。
1.即便承包期届满,通常也不得随意收回土地,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如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或主动要求交回土地等。
2.值得注意的是,村委会无权以自身用地需求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除非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在此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依法收回土地。
3.村委会虽可与农户协商调整土地,但农户拥有拒绝协商的权利,这进一步强化了承包户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的权益保障。
二、
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解除?
文庄律师网提醒,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需基于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
2.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成就;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迁徙并落户外地;
4.承包方因丧失劳动能力而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
5.因国家建设需要,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或批准占用;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合同无法履行。
三、
土地承包期内被征用如何赔偿?
当土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被征用时,应依法给予承包户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确定,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1.对于征收耕地的情形,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