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后,孩子具有居住权。但父母双方都不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需依据孩子意愿和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居住权登记以确保法律效力。
一、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后谁有居住权
离婚后,若房子过户给孩子,夫妻双方原则上都不再享有居住权。
1.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既然房子已归孩子所有,那么设立居住权便需依据孩子的意愿及合同约定。
2.如需设立居住权,必须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居住权人的权利,即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对他人住宅的占有、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详细列出了居住权合同应包含的条款,为居住权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
离婚房子给孩子能卖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离婚房子归未成年孩子所有时,除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外,该房子原则上不得出售。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替孩子管理财产,但无权随意处置孩子的房产。
1.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必须取得所有监护人的同意,并签署保证书,明确说明出售房产是为孩子的利益考虑,如支付学费、医疗费用等。
2.我国法律虽未明确界定“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一些特定情况可被视为符合此要求,如为了孩子的教育、健康或支付侵权赔偿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