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被撞的,一般是双方都要承担责任。行人故意则全责,机动车无过错则行人主责,机动车或担少量次责。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的责任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被撞是双方的责任。
1.如果行人故意不走人行横道并碰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将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行为已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
2.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并无过错,但行人因不走人行横道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机动车方则可能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次要责任,这是出于公平原则和人道主义考虑。
二、
不走人行横道发生事故的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不走人行横道发生事故的法律依据,主要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划分原则。
1.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中,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存在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则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仍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特别地,若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
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责任归属
针对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情况,其责任归属非常明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将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