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全给孩子。但需双方协商,且符合法律。民法典规定,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则法院判。达成一致,赠子女可行。
一、
夫妻离婚财产能全部给孩子吗
面对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是一个重要议题。关于是否能将全部财产给予孩子,答案是肯定的。
1.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包括决定将全部或部分财产赠与给子女。这种决定应当基于双方的协商一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指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因此,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是完全可行的。
二、
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均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2.分别管理原则:对于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若存在差额,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彩礼处理: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合伙经营处理: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特殊财产处理: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养殖、种植业等当年无收益的,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角度进行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房屋增值处理: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或原拆原建的,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的份额应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
7.借婚姻索取财物处理:若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导致对方生活困难,或结婚时间不长,可酌情返还。性质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