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认定是胁迫签协议时,需确认存在明确的胁迫行为,如威胁、恐吓,且该行为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约。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
一、
怎样认定是胁迫签协议
在探讨如何认定胁迫签协议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胁迫行为必须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或第三人通过胁迫手段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时,该协议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但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具体而言,胁迫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需确认存在明确的胁迫行为,如直接威胁、恐吓等。
2.该胁迫行为必须足以使对方在恐惧或压力下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的内容需反映出这种不真实性。
二、
胁迫签协议的证明方式
1.证明胁迫签协议的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间接证据。
2.这些证据必须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胁迫事实的存在。特别注意的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结合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三、
常见胁迫签署合同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胁迫签署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但通常都围绕着对对方或其亲属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的要挟进行。
1.这些胁迫手段可能直接针对受胁迫人本人,也可能通过对其亲友的威胁来达到目的。
2.《民法典》还特别指出,胁迫是针对合同订立这一具体行为而言的,即胁迫的目的是使对方作出承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在实践中,胁迫手段与订立合同之目的相结合构成违法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但具体判断标准尚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
4.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以起诉或揭发犯罪为要挟的行为都构成胁迫,只有在其手段违法或无权处分所恃法益时,方可认定为胁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