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从纳入名单之日算起,依据《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情形判定。旨在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供监督警示。
一、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失信被执行人的有效期从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日起开始计算。
1.具体而言,当被执行人出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情形,并被法院判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该有效期即开始计算。
2.这一期限的设定,旨在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其法律义务,同时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监督与警示的机制。
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失信行为所设定的期限。
2.在此期间,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将被公之于众,并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以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三、
失信被执行人期限的延长情况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特定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的期限可能会得到延长。
1.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且情节严重,或者存在多项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决定延长其失信被执行人的期限,延长期限为一至三年。
2.这一规定旨在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