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债权人能追偿。若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未缴出资的股东及其他相关股东或发起人,在其未缴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明确保障。
一、
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债权人能追偿吗
面对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的情况,债权人确实有权进行追偿。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其未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一权利得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明确支持,确保了债权人在公司财产不足时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财产不足债权人如何向未出资股东追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未出资股东追偿:
1.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出资股东在其未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债权人还可以在公司清算或破产程序中,通过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向未出资股东主张权利。
3.债权人还可以与公司、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协商,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但协商结果需得到法律认可。
三、
瑕疵出资的类型及法律依据
瑕疵出资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出资虚假瑕疵、出资不足瑕疵、出资价值瑕疵、出资权利瑕疵和出资形式瑕疵。这些瑕疵类型均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1.出资虚假瑕疵是最为严重的资本瑕疵情形,多数国家将此视为犯罪予以严惩。
2.出资不足瑕疵则是由于分期缴纳制度而出现的新情况,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3.出资价值瑕疵和出资权利瑕疵则涉及出资财产的价值和权利问题,如评估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或存在权利瑕疵等。
4.出资形式瑕疵则是指股东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资形式进行出资的情形。
以上瑕疵出资类型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