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在危害来源、行为对象、限制条件、损害程度及主体限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正当防卫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则可能涉及对无辜者的损害。

一、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在哪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危害的来源、行为指向的对象、行为的限制条件、损害程度的限度以及主体的限定等多个方面。

  1.危害的来源在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1)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他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旨在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犯。

  (2)紧急避险所面临的危害来源则更为广泛,它不仅可能来自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能来自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因素。

  2.二者在行为指向的对象上也存在区别。

  (1)正当防卫的对象仅限于不法侵害者本人,目的是制止其不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

  (2)紧急避险则可能损害与危险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这是因为避险行为往往需要在紧迫的情况下迅速作出决策,可能无法避免对无辜者的损害。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也体现了二者之间的差异。

  (1)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避险行为作为排除危险的唯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这意味着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2)正当防卫则没有这样的限制条件,即使在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损害的情况下,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二、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差异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在适用条件上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1.在面临危害的情况下

  (1)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实施,这体现了避险行为的迫不得已性。

  (2)正当防卫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即使存在其他避免损害的方法,也可以实施防卫行为。

  2.对于损害程度的限度二者也有不同的要求

  (1)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这是因为防卫行为的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2)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这是避险行为合法性的前提。

  3.二者在主体的限定上也存在差异

  (1)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施。

  (2)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这是因为这些人通常具有避免危险发生的职责和能力。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在哪  第1张

三、

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

  1.正当防卫是公民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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