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后安置房过户方式是对于已就安置房归属达成协议并领取离婚证书,可凭相关文件直接办理过户。如一方拒绝,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

离婚后安置房怎么过户

  离婚后,对于安置房的过户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具体如下:

  1.若双方已就安置房归属达成协议,并领取了离婚证书,可直接凭离婚证书及双方共同签署的房产过户协议,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过户时,应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证明及房产分割协议等相关文件。

  3.若一方拒绝配合过户,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离婚时安置房分割情况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离婚时,安置房的分割需根据房屋来源及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1.若双方均为被拆迁安置人口,则该安置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双方经济条件,力求公平合理。

  2.若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但房屋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来源,可能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离婚后安置房怎么过户  第1张

三、

离婚房产过户具体流程

  离婚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因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而异。

  1.对于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妻,需先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并领取离婚证书。

  2.双方携带身份证明、离婚证书及房产分割协议等材料,共同前往房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3.若因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则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房产分割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