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假合同诈骗的财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回的,包括调查取证、控制财产流向等。但若无可执行财产,可能无法完全追回。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诈骗财物,权属明确者应发还被害人。
一、
被假合同诈骗的财物可以追回吗
被假合同诈骗的财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回的。
1.受害人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这包括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并对相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
2.公安机关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冻结财产、查封扣押等,来追缴财产。
3.如果犯罪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被骗的财物可能无法完全追回。
诈骗财物追回的具体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报案与立案:受害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追缴诈骗财物。
2.司法程序: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对诈骗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判决。在判决中,法院会明确诈骗财物的归属,并责令犯罪人退赔受害人的损失。
3.执行程序:在判决生效后,如果犯罪人未主动履行退赔义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将犯罪人的财产变现后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二、
诈骗案中财物的追缴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诈骗案中,财物的追缴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权属明确的财物:对于权属明确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会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并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发还被害人。
2.权属不明确的财物:对于权属不明确的诈骗财物,法院会根据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3.已转让或清偿的财物:如果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转让给他人,且符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这些财物应当依法追缴。
4.善意取得的财物:如果他人是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财物不予追缴。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不知情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