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及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三方组成,为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实现。
一、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谁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由特定成员组成的组织,旨在调解企业内部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三方共同组成。
二、
调解委员会包含哪些人员
文庄律师网提醒,调解委员会具体包含以下三类人员: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他们代表了广大职工的利益和诉求;
2.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他们代表了企业的立场和管理层的意见;
3.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他们则作为职工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发挥着协调沟通的作用。
这三类人员共同构成了调解委员会,为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
劳动争议是什么及特征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1.这类争议可能涉及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等多个方面,是劳动关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2.劳动争议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争议双方必须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争议的内容必须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实现;
(3)劳动争议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可以是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是对抗性矛盾,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了解劳动争议的定义和特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处理劳动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