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后需本人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以确保离婚行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一、
离婚协议双方签字还需要本人到场吗
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后,确实需要双方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这是因为离婚作为与身份紧密相连的法律行为,具有强烈的人身性,不能由他人代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一规定确保了离婚行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防止了可能出现的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况。因此,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后,必须双方本人到场,完成后续的离婚登记程序。
二、
离婚协议双方不到场能否办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协议双方若有一方不到场,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
1.离婚是严格的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以确认其离婚意愿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2.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那么离婚程序就无法进行下去。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确实希望离婚,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即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
协议离婚具体步骤及要求
协议离婚的具体步骤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夫妻双方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必要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在拿到回执单后,夫妻双方需要冷静地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如果双方反悔不想离婚,可以主动撤回离婚申请或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去申请离婚证。
3.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则申请离婚证:如果过了冷静期后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和身份证等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