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物流货物损坏时,一般应由承运人负责赔偿。但若承运人能证明损坏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合理损耗或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导致,则可免责。
一、
物流损坏货物谁负责赔偿
当物流货物发生损坏时,首要责任应由承运人承担。
1.这是基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即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负有赔偿责任。
2.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或是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所致,那么承运人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3.这意味着,在物流货物损坏的情况下,受害人首先应考虑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但在具体追责时,还需考虑上述免责情形。
二、
物流损坏赔偿的计算方法
1.关于物流损坏赔偿的计算方法,首先应遵循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则应按照该约定执行。
(1)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通过协议补充确定。
(2)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推断赔偿额。
(3)若这些方法均无法确定赔偿额,则通常按照货物在交付或应当交付时到达地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2.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则必须依照这些规定执行。
三、
多承运人联运的赔偿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无论货物在哪个运输区段发生损坏,该承运人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如果损失确实发生在某一特定的运输区段,那么除了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外,该区段的承运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2.这种连带责任制度确保了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货物损坏时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保障,同时也促使各承运人在联运过程中加强协作与监督,共同维护货物运输的安全与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