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判刑既不是从逮捕之日算,也不是从拘留之日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之日起算。但判决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可折抵刑期,具体折抵方式依据《刑法》规定。
一、
刑事判刑从逮捕之日算还是拘留算
面对“刑事判刑从逮捕之日算还是拘留算”的疑问,直接且明确地回答是:
1.判刑既不是从拘留那天开始算,也不是从逮捕那天开始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原则在《刑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无论是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其刑期均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在判决前已被拘留或逮捕,那么这段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具体折抵方式为: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
判刑前羁押时间如何折抵刑期
关于判刑前羁押时间如何折抵刑期的问题,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羁押时间从拘留的时候开始计算,直至判决生效前,所有的羁押时间均可折抵刑期。
1.对于管制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对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
逮捕和拘留的先后顺序
文庄律师网在探讨逮捕和拘留的先后顺序时,需要明确的是,逮捕通常需要以拘留为前置程序。
1.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往往会首先采取拘留措施,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
2.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3.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会根据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因此,从流程上来看,逮捕通常是在拘留之后进行的,且逮捕的执行需要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