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车恶意刹车导致后车追尾时,若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通常承担主要责任;但如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前车恶意刹车,责任将转由前车承担,后车可能无需负责或仅负次要责任。
一、
前车恶意刹车后车追尾谁责任
前车恶意刹车导致后车追尾时,责任的判定如下: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在常规情况下,若后车未能保持安全车距而引发追尾,后车往往需承担主要责任。
2.若前车存在恶意刹车的行为,且后车能提供确凿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记录)证明这一点,那么责任将转由前车承担。
在此情境下,前车的恶意行为被视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后车则无需承担或仅需承担次要责任。
二、
追尾事故定责需要多久时间
文庄律师网提醒,追尾事故定责的时间通常较为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现场勘验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则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定责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完成,以便当事人及时了解事故责任划分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
追尾定责一年后能否更改
追尾事故定责一旦完成并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其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不允许在一年后进行更改。
1.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且复核申请以一次为限,即同一事故不得重复申请复核。
因此,若追尾定责已满一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则原则上无法更改原有的责任划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