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加班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应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准备好加班记录、工资单等证据材料,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确保劳动者权益。
一、
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去哪个部门举报
当劳动者面临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时,他们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1.劳动行政部门作为负责处理劳动纠纷的专门机构,将依法对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在投诉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加班记录、工资单等,以证明自己的加班事实及未获得应有的加班费。
3.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这些证据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
单位不付加班费有哪些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拖欠的加班费,还需要支付因拖欠加班费而产生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这表明劳动者在面临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三、
加班费支付标准与规定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与规定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来确定的。具体而言,支付加班费的标准包括: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