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给抚养费一方仍需履行抚养责任,不能忽视孩子成长与教育。法律规定父母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双方均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一、
给抚养费的一方可以不管孩子吗
给抚养费的一方并不能因此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仅仅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参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均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2.即使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也应通过支付抚养费、参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活动等方式,履行其抚养责任。
因此,给抚养费的一方不能简单地认为支付了费用就可以不管孩子。
二、
何种情形可中止对方探望?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当父或母探望子女可能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这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害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探望子女时有侵权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三、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首先应当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甚至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4.如果探望权受到侵犯,如对方无理由拒绝让看孩子,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