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需两见证人。确保真实合法,旨在防止遗嘱被篡改或伪造。
一、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中什么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遗嘱继承中,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遗嘱形式包括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
这些见证人的存在,旨在防止遗嘱被篡改或伪造,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以体现。
二、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遗嘱继承过程中,并非所有人都能担任遗嘱见证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由于他们可能无法理解遗嘱的内容或无法正确表达所见所闻,因此不具备见证资格;
2.继承人、受遗赠人,由于他们与遗嘱内容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篡改或伪造遗嘱,因此也被排除在见证人之外;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样因为可能受到利益驱动而影响见证的公正性,故也不得担任见证人。
三、
遗嘱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份有效的遗嘱应当包含一系列必要的内容,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实践中的通常做法,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以便确认遗嘱人的身份;
2.简述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有助于理解遗嘱的背景和动机;再次,说明订立遗嘱的原因,即遗嘱人为何要订立此份遗嘱;
3.详细列出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关键信息;
4.明确处分财产的具体内容,如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5.还需指定遗嘱的受益人,并注明其基本信息;
6.遗嘱中还可以包含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7.遗嘱应注明其份数、保留情况以及是否有执行人等信息,若有执行人,则应详细写明执行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