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律没有规定拒不执行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直接刑事自诉。受害人既可以选择公诉也可以自诉,当发现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公诉程序追责;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处理,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
拒不执行罪可以直接刑事自诉吗
法律没有规定拒不执行罪。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受害人确实有权选择直接刑事自诉。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可作为公诉案件处理,也可作为自诉案件。
2.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且情节严重时,他们可以选择向执行法院申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3.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立案、不提起公诉,申请执行人则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此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二、
判决裁定书何时生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判决裁定书的生效日期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上诉行为。
1.对于一审判决和可以上诉的裁定,若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判决书为15日,裁定书为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判决裁定书自上诉期满次日起生效。
2.若一审判决书和可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给当事人,上诉期将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分别计算。
3.若一审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则该判决即未生效,需等待二审结果确定最终法律效力。
三、
何种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执行通知置之不理、躲藏逃避、转移隐藏财产、殴打执行人员等;
2.执行义务人需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使是无能力履行,但若为逃避义务而采取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视为有能力执行;
3.该拒不执行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隐藏财产、逃匿、抗拒执行等,方可构成本罪。
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完整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