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用,用以保障劳动者在合同终止后的经济权益。
一、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金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金,是指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用。
这一补偿金的支付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给予其一定的经济保障。
二、
无固定期合同解除的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
协商解除无固定期合同的补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补偿标准同样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1.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根据具体月份进行折算支付。
2.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