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在行使条件及法律后果上均有所不同。任意撤销权指赠与合同未履行前,赠与人可基于自身意愿撤销赠与;而法定撤销权则是基于法定事由行使,不受合同是否履行的限制。
一、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哪些分别
在赠与合同中,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虽然都是撤销权,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分别。
1.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权利。
2.法定撤销权则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
3.两者的行使条件不同。
(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在赠与合同尚未履行、物权尚未发生转移、且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未经过公证等条件下进行。
(2)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则不受这些条件的限制,只要受赠人符合特定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即可行使。
4.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1)行使任意撤销权后,赠与合同失去效力,但已履行部分仍然有效,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随之消灭。
(2)行使法定撤销权后,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
赠与中两种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1.赠与中任意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
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而法定撤销权的法律依据则主要是《民法典》规定。
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三、
赠与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及后果
文庄律师网提醒,赠与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因撤销权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对于任意撤销权而言,其适用条件包括赠与合同尚未履行、物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以及未经过公证等。
2.对于法定撤销权而言,其适用条件则是基于法定事由,即受赠人符合特定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3.赠与撤销权的行使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1)对于任意撤销权而言,行使后赠与合同失去效力(但已履行部分有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
(2)对于法定撤销权而言,行使后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在赠与物的物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