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特定情形下,如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犯罪被监禁等导致无力支付抚养费,且抚养方有能力负担大部分费用时,经过请求,可以减免或免除抚养费。这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及考虑到给付方实际情况而定的。
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
在以下情况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
1.如果父方或母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继续支付抚养费,并且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的生活费用,经过给付一方的请求,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
2.如果父方或母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抚养费,同样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给付方已经失去了自由,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也就无法承担抚养费的支付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但是,如果给付方出现上述无力支付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或免除给付。
二、
何种情形能减免子女抚养费
文庄律师网提醒,能够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情形,主要基于给付方的经济能力和抚养子女的实际情况。
1.除了上述提到的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和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等情形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2.给付方可能因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理解并同意减免抚养费,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减免抚养费。
3.如果给付方有其他合理的减免抚养费的请求,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是否减免抚养费的判决。
三、
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条件
1.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给付方的经济能力确实无法承担原协议或判决规定的抚养费;
(2)减免抚养费不会对子女的成长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2.在判断给付方的经济能力时,法院会考虑其收入、财产、债务等因素。如果给付方确实无法承担原协议或判决规定的抚养费,那么可以减免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