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用人单位是不可以约定女职工不能怀孕的,此举侵犯公民生育权,相关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生育津贴,其支付标准根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
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女职工不能怀孕吗
1.用人单位不可以约定女职工不能怀孕。这一规定直接违反了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生育权利。
2.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中,如果包含了要求女职工不能怀孕的条款,都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这样的劳动合同将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
单位约定不怀孕是否有效
1.单位约定的女职工不能怀孕的条款是无效的。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不得包含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
因此,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签署了这样的条款,该条款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三、
女职工生育有哪些法律保护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享有多项法律保护。
1.女职工享有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生育津贴,其支付标准根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而有所不同。
3.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也将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由相关机构支付。
这些规定确保了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