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没拍到脸算侵犯肖像权吗?”关键在是否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肖像权保护范围广泛,不仅限于面部。本文详细解读肖像权法律界定,并列举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助您了解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

一、

没拍到脸算侵犯肖像权吗

  关于“没拍到脸算侵犯肖像权吗”的疑问,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是否侵犯肖像权并非仅取决于是否拍摄到对方的面部。

  1.肖像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保护范围远不止于面部容貌。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这意味着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包括影像、雕塑、绘画等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均受到肖像权的保护。

  3.即使没有拍摄到对方的脸部,但如果所呈现的内容能够明确地指向并识别出某一特定的自然人,那么这种行为仍然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例如,通过拍摄某人的背影、侧影或特定动作等,如果这些信息足以使公众识别出该人,那么这种行为同样需要得到肖像权人的同意。

二、

肖像权的法律界定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通过各种形式制作出的自己的形象(包括肖像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的定义,即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其肖像,否则将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了肖像权的消极权能,即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这一规定为肖像权的保护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法律依据。

没拍到脸算侵犯肖像权吗  第1张

三、

合理使用不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尽管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肖像的合理使用是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列举了五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这些规定为在特定情况下合理使用肖像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在保护肖像权与促进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肖像权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如果您对肖像权有任何疑问,不妨在文庄律师网上留下您的困惑,我们期待与您共同探索更多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