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商标和公司名称撞名一般不直接构成侵权,因为二者的注册和管理体系是分开的。但若商标持有人认为公司名称侵犯了其权益,可依法维权。
一、
商标和公司名称撞算不算侵权
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并不直接构成侵权。这是因为公司名称和商标虽然都承载着企业的标识功能,但它们的注册和管理体系是分离的。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只要公司名称是合法注册并使用的,它就具有合法性,不会因为与某个商标同名而自动构成侵权。
3.如果商标持有人认为公司名称的使用侵犯了其商标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这通常涉及到对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比较和评估,以及双方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和客观混淆的可能性。
二、
公司名称与商标同名是否侵权
1.公司名称与商标同名的情况并不直接等同于侵权。如前所述,公司名称和商标是两种不同的标识体系,它们的注册和管理是分开的。只要公司名称是合法注册并使用的,它就具有合法性。
2.如果商标持有人认为公司名称的使用造成了混淆或误导公众,或者对其商标权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可以主张侵权。
3.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混淆的可能性,以及是否满足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这包括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这种损害可以是财产损失,也可以是商誉损害。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意味着行为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以不知情为由逃避责任。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这是判断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