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等。中止条件有:事由发生在最后六个月内、为客观情况、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一、
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特定的法定事由发生时。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但不限于:
1.不可抗力,即那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自然现象或社会事件,如地震、洪水等;
2.其他障碍,这些障碍可能涉及权利人的特殊情况或外部环境的特定变化。其他障碍主要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由于权利人无法自主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应当中止。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在此阶段,遗产的权属尚未明确,因此权利人无法有效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也应相应中止。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例如,权利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恐吓而无法提起诉讼,此时诉讼时效也应当中止。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这些情形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总体上,它们都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从而需要中止诉讼时效。
二、
中止诉讼时效的条件
要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时间要件:中止事由须发生在或者持续地进入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如果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之前,且在该期间之前结束,则不构成中止事由。只有当事由持续地进入到最后六个月内时,才能构成中止事由。
2.内容要件:中止事由须为客观情况。
这些客观情况一般是不可避之事变,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意外事件。这些事变必须是非因当事人之故意过失而发生之变故,且对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构成阻碍。
3.结果要件:中止事由须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中止事由与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之间,须具有一定之客观联系。即依社会普通观念,该事由对于权利人中断诉讼时效为不能或者存在明显的困难。
三、
诉讼时效中止的结果要求
当诉讼时效因法定事由而中止时,其结果要求主要体现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重新计算上。
1.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这意味着,在诉讼时效中止期间,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当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从原来的剩余时间开始计算。
3.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权利人在面临客观障碍时能够有合理的时间来主张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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