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监外执行了还可以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若病情好转或相关情形消失,且无不适宜继续监外执行情况,原刑罚应继续执行。监外执行非免除刑罚,条件不满足时,执行机关可恢复执行。

一、

监外执行了还可以执行吗

  1.监外执行期间,如果罪犯的病情好转或相关情形消失,且不存在其他不适宜继续监外执行的情况,那么原判决的刑罚仍应继续执行。

  2.监外执行并非是对罪犯刑罚的免除,而是一种暂时性的执行方式。

  3.当监外执行的条件不再满足时,如罪犯的疾病已治愈或怀孕、哺乳期结束,或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监狱或相关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恢复其原判决的刑罚执行。

  因此,监外执行并不意味着罪犯可以永久逃避刑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的一种灵活处理。

二、

监外执行需满足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在监狱外接受治疗,且该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相关规定。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罪犯处于怀孕期或正在哺乳婴儿,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罪犯因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且其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了还可以执行吗  第1张

三、

监外执行的申请与批准流程

  监外执行的申请与批准流程大致如下:

  1.提出申请:罪犯或其家属需向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审查核实:监狱或看守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包括罪犯的病情、怀孕或哺乳情况、生活自理能力等。

  3.提交意见: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报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批准执行:经过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后,罪犯方可开始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需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当地社区的教育矫正。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及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