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区别在于前者不究过错,损害即责;后者推定过错,除非自证清白。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即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一、
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区别
无过错侵权与过错推定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具有显著的区别。
1.无过错侵权责任,顾名思义,是指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只要损害事实发生,行为人即需承担侵权责任。这种责任形式通常与保险制度相关联,通过社会化机制实现损害的分散与补偿。
2.过错推定责任则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它要求加害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若无法证明,则推定其有过错并需承担侵权责任。
简言之,无过错责任关注的是损害结果,而过错推定责任则侧重于加害人是否能证明自己无过错。
二、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必须有实际的损害结果发生。
2.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是由特定的行为所引起的。
3.法律规定的行为,即该行为必须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范畴。
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基础,确保了责任承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
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及免责
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即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1.若加害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需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也允许加害人提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等。这些免责事由的成立将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责任。
3.适用无过错责任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为由主张抗辩。
因此,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及免责事由的认定对于加害人是否承担责任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