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安置房转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如果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安置房交易时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而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则只需支付3%的土地出让金。

一、

安置房转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

  安置房转为商品房时,关于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主要取决于该安置房的具体性质及交易条件。

  1.对于经济适用房立项的安置房,如北京地区的回龙观、天通苑等,这类房屋在交易时需满足满5年的条件,并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作为土地出让金。

  2.另一类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如集资建房或回迁房,交易时则只需买方支付3%的土地出让金。这一收费标准旨在平衡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与居民购房成本,确保公平交易。

二、

安置房与商品房土地出让金差异

  文庄律师网提醒,安置房与商品房在土地出让金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商品房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产物,其土地在开发之初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在后续交易中无需再支付此费用。

  2.安置房,作为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提供给被拆迁户的住房,其土地性质及交易条件均受到特殊规定。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安置房,在转让时需补缴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以弥补政府原出让土地时的收益损失。

  这种差异体现了政府对不同性质住房的政策导向和调控措施。

安置房转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  第1张

三、

安置房转让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

  安置房转让时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房屋的具体性质及交易条件。

  1.对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安置房,其土地出让金通常为交易价格的3%。

  2.对于经济适用房立项的安置房,则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作为土地出让金。

  3.需注意的是,若安置房房本上加盖了“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方形章,则同样按照3%的比例计算土地出让金。

  4.在计算过程中,应确保交易价格真实合理,避免出现低价转让以规避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5.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及时足额缴纳,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