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职工怀孕享受的待遇包括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孕期女职工还享有特殊照顾,如避免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夜班等,同时依法享有至少90天的产假。
一、
职工怀孕享受什么待遇
当女职工步入孕期,她们依法享有一系列待遇,以确保其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企业不得以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在试用期或任何其他时期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在“三期”内存在违纪行为。
这一规定明确保障了女职工在孕期的职业稳定性。
2.女职工在孕期还享有“特殊照顾”。
(1)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单位需避免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及孕期禁忌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工作时间。
(2)对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孕妇,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特别地,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被安排夜班工作,且在劳动时间内应享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4)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这体现了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关怀。
(5)女职工依法享有产假休息权。《劳动法》第6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且对于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情况,每增加一个婴儿还可增加15天的产假。
二、
怀孕女职工有何法律保护?
文庄律师网提醒,怀孕女职工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权益的保障上。
1.除了上述提到的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享受特殊照顾及产假休息权外,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
2.这些措施旨在减少孕期女职工的工作风险,保障其身体健康。例如,用人单位应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3.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怀孕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女职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这些保护措施共同构成了对怀孕女职工全面而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
怀孕女职工权益受侵如何维权?
当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1.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进纠纷的和平解决。
2.若调解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在仲裁过程中,女职工应充分提供证据材料,阐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3.如果仲裁结果仍不能满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她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判决,维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