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法试用期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社保,不得拒绝。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
劳动法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吗
劳动法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而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即应履行。
2.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享有社会保险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其缴纳。
3.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从劳动者入职开始,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
试用期未交社保如何维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若遭遇试用期未交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与用人单位沟通: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沟通,明确表达要求补缴社保的意愿,并保留好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保,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行政处罚。
3.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必要时,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未缴社保而造成的损失,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三、
试用期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
关于试用期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1.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条以及《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等条款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及时间节点。
2.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则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