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起诉别人本人不去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本人并非必须亲自出庭。但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变更,原告除非有特殊情况且提交书面意见,否则应出庭。
一、
起诉别人本人不去可以吗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别人时,原告本人可以不去。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原告有诉讼代理人,且代理人的权限足以代表原告进行诉讼活动,那么原告可以不出庭。
2.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原告本人除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已提交书面意见,否则仍应出庭。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变更,需要原告本人亲自表达意愿。
二、
哪些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原告可以不出庭的情况主要包括:
1.原告有合法的诉讼代理人,且该代理人具备足够的权限代理原告进行诉讼活动;
2.离婚案件中,原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并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这里的“特殊情况”通常指的是原告因健康原因、身处国外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亲自到庭的情况。
3.如果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出庭,此时原告本人也无需出庭。
三、
原告不出庭需提交什么材料?
若原告因故不能出庭,且符合可以不出庭的条件,通常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意见:在离婚案件中,若原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原因及对案件的态度和意见。
2.授权委托书:如果原告已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需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明确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以确保代理人能够合法有效地代表原告进行诉讼活动。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原告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庭,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告身处国外,应提供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明材料,以及因何原因无法回国出庭的说明。
4.其他必要材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能还要求原告提交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以核实原告不能出庭的真实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