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当被告人等对一审事实、证据有异议且影响定罪时;检察院抗诉时;被告人被判死刑时,以及其他应开庭的情形。
一、
刑事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的二审阶段,开庭审理是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的重要环节,具体来说,以下情形是刑事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
1.当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这些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时,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这是因为事实、证据是刑事案件的基石,任何对它们的质疑都应得到严肃对待。
2.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抗诉行为代表着对一审判决的质疑,因此,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以查明真相。
3.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二审法院也必须开庭审理。这是因为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端措施,其判决必须慎之又慎,经过充分的审理和讨论。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开庭审理。
二、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刑事案件二审中,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决定发回重审。
1.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发现原判决存在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选择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它明确了二审法院在处理上诉、抗诉案件时的处理方式。
根据该条款,二审法院在发现原判决存在问题时,有权选择改判或发回重审,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当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是为了避免案件陷入无休止的循环审判中,确保司法效率和公正性。